教学督导室是在院长领导下,相对独立的对学院的整体教育、教学工作进行调研分析、检查评估、监督指导,并为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决策提供信息和建议的参谋机构。其主要职责是:
一、认真学习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教育教学的方针政策,收集教学改革信息,对学院教学工作进行调查研究、分析预测,给学院领导提供决策的信息资料,为学院发展出谋献策。
二、针对学院办学体制、办学思想、专业办学过程,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调研工作,督查调研结果形成报告报学院领导,为学院领导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。
三、针对学院组织的教育教学重大工程、活动等,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调研工作,督查调研结果形成报告报学院领导,为学院领导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。
四、对教学全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督导,如对教学管理制度、教学计划制订与实施情况的检查,理论教学、实践教学的检查评估,考试试卷、成绩评定与教材选用等方面发挥督导作用,维护学院教学秩序的稳定。
五、深入教学第一线,通过听课、座谈、访问、测评等方式,收集、归纳、分析各种教学信息,对学院教学状况进行评估,重点帮助青年教师尽快掌握教学规律、教学方法,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,并定期向学院提出督导报告。
六、评估教师与教学管理队伍建设,为提高教师队伍业务素质,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提出建议。
七、评估学院的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,尤其是重点专业建设、精品课程建设,按教育厅要求的指标体系进行督查,根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,提出改进意见及建议。
八、评估学院实训基地建设的规划制定,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督查,并参与对实验实训基地运行效果的评估。
九、配合考试过程中的考场督查,检查考场纪律,严格考风考纪,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。
十、收集和整理各方面的教学督导工作信息,形成教学督导工作意见与建议,报院领导参阅,经院领导审批送相关部门处理;有关部门应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督导室,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。
十一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与教学督导工作有关的其他工作任务。